一、国有资产管理处工作职责
1.在学校党政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省及学校有关资产、资本管理的法律法规、制度及政策实施;
2.负责全校国有资产实物入账登记、处置、调配、出租、出借等;
3.负责学校无形资产品牌校外单位有偿使用管理;
4.负责编制学校行政、后勤及消防设备家具配置规划;
5.负责学校公用房屋调配、功能调整,公用住房管理及政策落实等工作;
6.负责学校行政、后勤、消防办公设备及家具预算、验收、发放、经费支付等工作;
7.负责对国有资本进行管理,代表学校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出资人权益;负责校属企业体制改革牵头工作;代表学校行使委托资产使用目标上缴任务下达、过程监管及催缴款项职责;
8.负责学校相关管委会(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公房管理委员会、成龙校区医院管理委员会)日常办公室工作;
9.负责草堂校区日常管理工作;
10.负责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各科工作职责
1.综合管理科
(1)负责全处党支部及行政事务日常工作;
(2)负责全处文秘工作;
(3)负责全处宣传工作;
(4)负责全处印章管理工作;
(5)负责全处会议服务工作;
(6)负责全处接待、信访工作;
(7)负责全处档案工作;
(8)负责全处办公用品计发与管理工作;
(9)负责对处内、外的协调与联络工作;
(10)财务集中报销工作;
(11)配合资产管理科,协管草校区日常工作;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资产管理科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完善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及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负责校属企业宏观管理及改制牵头工作;
(3)负责清产核资、资产评估、产权界定、产权登记、产权变更及年度检查等工作的组织实施;
(4)负责学校国有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对国有资产实施动态监管;
(5)负责监督和办理资产的转让、调拨、捐赠、报损、报废等资产处置事项的审核报批手续和资产下账工作;
(6)负责国有资产信息的收集、汇总和统计,按要求报送各类资产报表;
(7)负责固定资产折旧,并与计划财务处开展对账工作;负责全校行政及后勤物资设备采购项目验收工作;
(8)负责校属企业管理有关工作;
(9)完成本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
3.公用房屋管理科
(1)拟定学校公用房屋管理的规章制度;
(2)根据学校的决定、公用房屋管理委员会的意见和学校公用房屋管理制度进行公用房屋的使用配置、调剂、功能调整,优化学校公用房屋空间布局;
(3)负责教职工宿舍入住审核、合同签订、租金收取和房屋退租回收工作;
(4)落实国家和学校住房管理相关政策,做好房改房管理和住房补贴工作;
(5)负责办公用房、公有住房维修改造立项前的审查工作;
(6)建立和完善公用房屋管理系统,实现公用房屋管理网络化、信息化;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资源配置及维护科
(1)负责制定全校行政后勤消防设备、家具资产配置管理制度;
(2)负责行政后勤消防设备、家具项目的立项、审批与统计,形成项目年度预算及采购计划;
(3)项目采购实施前置及配合工作;
(4)负责行政后勤消防设备、家具入出库管理和保管、发放工作;
(5)完成学校及本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